本報訊?3月26日,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審理情況座談會,,邀請轄區(qū)內(nèi)5家保險公司的主管業(yè)務領導及法務人員參加會議,。
會上,各保險公司就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保險公司提示說明義務的履行標準,、免責條款的效力、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范圍,、車損險中車輛損失的鑒定程序等裁判標準不一問題,,發(fā)表了意見和建議。
據(jù)悉,,近年來,,在朝陽中院受理的二審商事案件中,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呈現(xiàn)“一多二大”的特點:“一多”是指保險合同糾紛案件數(shù)量多,,每年受理的保險合同糾紛案件達到200件左右,,排在該院商事二審案件收案數(shù)的第三位,。“二大”是指案情復雜,,案件差異大,;法律適用分歧大。
下一步,,朝陽中院將對意見和建議進行歸納整理,,并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出臺保險合同糾紛案件審理的相關指導意見,以統(tǒng)一案件裁判尺度,,依法平等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