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丹東市振安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通過講情說理,成功化解了一起兄弟間因承包地權屬問題引發(fā)的糾紛。
東城村有一戶李姓村民,,最近向村委會反映,其與弟弟之間存在承包地權屬糾紛,,村委會在進行溝通和介入后發(fā)現李某始終對雙方的土地劃分有異議,,兄弟間的感情也因此事而產生嫌隙,,一時間難以調和,遂將該情況反映給振安區(qū)法院法官李中翔,,希望法院幫助解決糾紛,。
李中翔得知此事后立即前往東城村,并在村委會工作人員和村民的帶領下實地勘查了有爭議的地塊,。李中翔了解到,,李某與兄弟家的土地在當年二人分家時就進行過劃分,土地證上也明確記載了準確面積,,后來李某認為土地劃分有問題,,其弟弟實際占有的部分土地應歸其所有,雙方對此始終未達成一致意見,,進而引發(fā)這場兄“地”之爭,。
調解現場
在對案情進行梳理后,李中翔找到李某進行調解,。在交談中李中翔發(fā)現,,李某認為土地證上的面積不準,導致其對土地劃分有異議,。李中翔先是耐心地向其釋明土地證所載土地面積是由衛(wèi)星定位確定的,,在面積勘測上不會出現問題,如果確需重新勘測,,可幫助其進行申請,,讓他放寬心。在逐步打消李某對土地證的懷疑后,,李中翔又趁熱打鐵,,對李某動之以情,勸說李某要顧及手足之情,,遇到問題可以心平氣和地進行協(xié)商,,不要為了一時的利益而傷了親人間真摯的感情。在李中翔耐心真誠的勸說和見證下,,李某決定放棄之前的訴求,,承包地權屬保持現狀即可,和弟弟之間也主動打破僵局,,重歸于好,,這場兄弟間因“地”引發(fā)的矛盾得以巧妙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