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起很常見的鄰里糾紛引發(fā)的刑事傷害案件,,我們考慮到如果簡單地一訴了之,,不僅難以解決雙方的矛盾糾紛,還可能使兩家的積怨更深,,我們變一訴了之為調(diào)解免訴,。”日前,,綏中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三級檢察官宋海曉告訴記者,,一起傷害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已經(jīng)握手言和。而不起訴的決定,,也讓肖某某徹底卸下了心理包袱,。
積怨爆發(fā)產(chǎn)生傷害
案件雙方當事人是綏中縣西平鄉(xiāng)白楊溝村村民,系鄰居關系,。今年3月6日傍晚,,肖某某與裴某某、李某某夫妻因堆放柴火問題產(chǎn)生了矛盾,,在廝打過程中,,裴某某、李某某受傷,。后經(jīng)鑒定,,李某某身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裴某某身體損傷程度為輕微傷,。5月24日,公安機關以肖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向檢察機關移送起訴,。
承辦檢察官追本溯源,,深入了解矛盾的根源,。檢察官與派出所、村委會溝通后了解到,,肖某某與裴某某一家因為土地糾紛早有積怨,,肖某某已經(jīng)60歲了,并無前科劣跡,。裴某某與李某某均已70多歲了,,家庭條件不好,此次還是借錢治傷,。
調(diào)解矛盾定分止爭
“一方判刑受罰,,另一方會因難以獲得賠償而無錢醫(yī)治傷病,這是一個兩敗俱傷的局面,。更重要的是,,此事處理不好,兩家的矛盾將很難調(diào)和,,埋下更大的矛盾隱患,,因此我們主張進行調(diào)解處理?!彼魏缘霓k案思路,,得到了綏中縣檢察院領導的支持。
“如果不積極賠償,,對方不諒解,,你就會被判實刑。不僅是你,,子女也會受影響,,如果你認罪認罰了,再賠償對方,,就能爭取到免訴,。”宋海曉將法律后果向肖某某進行了講述,。而在另一邊,,西平鄉(xiāng)派出所的民警也在對裴某某、李某某做著思想工作,。
在檢察官和民警的多次調(diào)解下,,最終雙方當事人各退一步達成諒解。肖某某賠償了被害人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各項損失,,并認罪認罰、誠懇悔過,。被害人也出具了諒解書,,表示不再追究肖某某任何責任,。
針對此案,綏中縣檢察院組織召開了聽證會,。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就案件事實、證據(jù)認定,、法律適用以及擬對肖某某不起訴決定理由和法律依據(jù)進行了闡釋,,聽證人員一致同意對肖某某的不起訴決定,檢察機關最終對肖某某作出了不起訴處理,,該案也真正實現(xiàn)了案結(jié),、事了、人和,。
案結(jié)事了修復關系
大案小案皆民生,,一枝一葉總關情。宋海曉表示,,因鄰里糾紛,、民間矛盾引發(fā)的輕傷害案件常見多發(fā),如果機械辦案,、簡單起訴,,處理不當容易進一步激化矛盾,形成更深的積怨,。在該案的辦理過程中,,該院堅持能動司法、主動履職以及“少捕慎訴慎押”的刑事政策,,深入了解矛盾糾紛的根源,,通過釋法說理,運用檢察聽證,、認罪認罰從寬等制度機制,,促進矛盾化解,修復社會關系,,用心用情辦好小案,,使雙方當事人由激烈對抗回歸理性平和,讓司法辦案“止于至善”,,也讓人民群眾感受到了檢察溫度,,從而實現(xiàn)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