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9月2日獲悉,省人民檢察院二級高級檢察官王淑俐和第九檢察部主任劉飏日前來到沈陽市人民檢察院,積極推動省內專門學校在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教育矯治中切實發(fā)揮作用。
2021年11月,,沈陽市發(fā)生一起剛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以來,,我省首例低齡未成年人嚴重犯罪案件,。
在推動落實送該未成年人入校過程中,,沈陽市檢察院了解到,沈陽唯一一所專門學校目前只接收心理偏常,、家庭教育無力,、失學棄學、浪跡社會等困境學生,,暫不具備接收有嚴重不良行為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條件,。
6月13日,沈陽市檢察院第八檢察部主任趙福平和辦案人李鶴立帶著一份檢察建議書來到沈陽市教育局,,檢察建議提出:教育部門盡快協(xié)調推動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成立,,進一步健全完善專門學校管理制度機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xié)調配合,,形成教育矯治工作合力,,為未成年人復歸社會提供專門場所與專業(yè)教育,幫助罪錯未成年人順利回歸社會,。
這份檢察建議發(fā)出后,,省檢察院、省教育廳,、沈陽市檢察院,、沈陽市教育局以及沈陽、大連,、遼陽專門學校在6月16日展開專題座談,,探討如何推進我省專門學校建設的方案。
近日,,省檢察院與沈陽市檢察院再次召開專題會議,,確定以此次沈陽市檢察院制發(fā)檢察建議為契機,重點協(xié)調推進我省專門學校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