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顧客租車被他人使用,,付不出租賃費,,又造成多起交通違法,租賃公司拿不到足額租金又被扣分,,十分鬧心,。失去信任的雙方走上法庭,法官搭建雙方溝通橋梁,,耐心化解糾紛,,最終讓雙方解決了問題。
辦案人:潘露
職務:盤錦市大洼區(qū)人民法院田家人民法庭員額法官
2021年9月10日,,原告某汽車銷售公司與被告曹某簽訂了《汽車租賃協(xié)議》,,約定租期240日,日租金120元,,共計租賃費28800元,。被告按約定將車歸還后,共給付原告租賃費8800元,,尚欠租賃費20000元,。不僅如此,原告還發(fā)現車輛有多項違法,,罰款金額共計650元未繳納,。因為《汽車租賃協(xié)議》中約定,原,、被告雙方若發(fā)生爭議,,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由于被告至今未給付租賃費,,原告為此訴至法院,。
我在接手本案后了解到,案情相對簡單,,且標的額不大,,在查閱案件材料后,我認為可以先進行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于是及時聯(lián)系被告曹某,。經溝通,我得知曹某并非承租車輛實際使用人,,實際使用人拖欠了曹某租金,,致使曹某沒有及時給付原告租金。
了解到該情況后,,我多次組織雙方到法院進行矛盾糾紛化解,?!斑@人就不能溝通,也沒有一句實話,?!痹婕拥卣f道。由于原告認為被告不講誠信,,也未積極配合處理車輛違法,,致使其被扣分,內心存在抵觸情緒,,拒絕化解矛盾,。
針對原告心理狀況,我對其進行了耐心的釋法說理,,希望原告換位思考,,盡量互相理解,有利于矛盾的化解,。同時,,我也多次耐心細致地做被告的工作,被告也誠心拿出解決方案,,化解了原告方的抵觸情緒,。
最終,在我的積極溝通下,,原,、被告最終達成了分期給付租金的協(xié)議,這起涉企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堅持從“服務企業(yè)平穩(wěn)運行,、保護企業(yè)健康發(fā)展”的角度考量案件處理,近年來,,大洼區(qū)人民法院田家法庭加大涉企,、涉民生案件矛盾糾紛化解力度,依法高效處理各類民商事糾紛,,不僅使企業(yè)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也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法律的力度與溫度,努力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為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建設提供高效服務和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