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7月23日,,建昌縣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wù)中心)巡回審理一起宣告自然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案件,。申請人楊某的父親因交通事故成為“植物人”,楊某申請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并指定申請人為監(jiān)護人,。考慮到被申請人特殊情況,,立案庭庭長王晶晶通過巡回審判的方式到當事人家中上門開庭,。
本報訊 7月23日,,建昌縣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wù)中心)巡回審理一起宣告自然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案件,。申請人楊某的父親因交通事故成為“植物人”,楊某申請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并指定申請人為監(jiān)護人,。考慮到被申請人特殊情況,,立案庭庭長王晶晶通過巡回審判的方式到當事人家中上門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