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營口市老邊區(qū)人民檢察院對涉案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通過幫教感化,讓涉案未成年人重燃對生活的希望,。目前,,該未成年人已成功被某大學錄取,。
辦案人:于欣弘
職務:營口市老邊區(qū)人民檢察院三級檢察官助理
小陶(化名)是我辦理的一起涉嫌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的犯罪嫌疑人,案發(fā)時系未成年人,,是一名職業(yè)技術學校學生,。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我發(fā)現(xiàn)卷宗里的社會調(diào)查報告不能完全反映小陶的犯罪原因和動機,,于是,,我及時對小陶進行了訊問,并補充開展社會調(diào)查和心理測評,。經(jīng)了解,,小陶來自單親家庭,母親身體不好,,只能靠打簡單的零工維持家用供小陶上學,。為了減輕母親負擔,,小陶經(jīng)常在外面做兼職。一次,,在打工時認識的朋友介紹下,,他知道了一個可以兼職賺快錢的機會,小陶一時被金錢蒙蔽了雙眼,,將自己的銀行卡借給上家使用,短短時間內(nèi),,銀行卡刷了大量流水,。
在我與小陶的接觸中,他幾次流下了淚水,,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的懊悔與自責,,他問我,如果他坐牢了母親怎么活,?如果他被判刑了,,他的未來是不是就毀了?他還想考大學,。
為了對小陶負責,,對案件負責,我綜合考慮全部案情,,對小陶的行為仔細分析,、認真研判,認為小陶系初犯,、偶犯,,為了補貼家用出借銀行卡,主觀惡性不大,,且小陶出借銀行卡的時間較短,,能夠及時止損,小陶到案后充分認罪悔罪,,及時退贓,。
經(jīng)過慎重考慮、聽取各方意見后,,檢察機關對小陶作出了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為他設置了監(jiān)督考察期限,同時為他提供個性化幫教方案,,靈活掌握幫教的頻率與方式,,最大程度減少對其學習、生活的影響,。在考察期限內(nèi),,小陶遵守各項規(guī)定,定期匯報自己的思想狀況,遇到問題及時與我溝通,,積極參加我為他安排的活動,,自覺學習法律知識。鑒于小陶表現(xiàn)良好,,考驗期屆滿,,檢察機關對其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小陶非常珍惜這次改過自新的機會,,發(fā)奮努力,,最終拿到了某大學錄取通知書。小陶對我說,,感謝檢察機關對他的幫助,,他深刻地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危害性,會倍加珍惜這次機會,,在大學期間他會好好學習,,回報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