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0分鐘,,你可以干什么,?吃一碗泡面,,還是刷幾個小視頻?對民警來說,,10分鐘,可以破一起案子,。
4月7日上午,,張女士來本溪市公安局溪湖分局彩北派出所報警稱,其于當日9時許在自家飯店遺失一部手機,。民警立即到張女士家飯店進行取證,,據(jù)張女士描述,當時飯店有幾桌客人,,她忙于接待,,就隨手把手機放在了吧臺上,忙完后手機就找不到了,。打電話得知手機關機了,,她才報了警。
民警調取了飯店的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張女士在后廚忙碌的時候,,有一位身材瘦削的男子走進店里,先是四處張望,,之后,,走到吧臺趁人不注意拿起手機便匆匆離開了。
看到監(jiān)控中的男子,,彩北派出所副所長王廣宇和民警寧輝立即認出此人是居住在本轄區(qū)的盜竊慣犯李某某,,便立即趕往該人住處,將其抓獲,。李某某對其偷竊張女士手機的事實供認不諱,,并從衣服兜里拿出了張女士的手機。
“這破案速度也太快了,,從我報警也就過去10分鐘吧,!”民警將手機交到張女士手中時,張女士驚呆了,。
王廣宇說,,“對轄區(qū)慣犯的樣貌,我們民警是爛熟于心啊,,所以才能一眼認出他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