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拿錢,我就能給你辦遼河油田的工作,。”高某,,一名病退的鐵路職工,正是用這樣一句頗為老套的謊言,,作案近四年,欺騙上百人,騙得錢款超過2000萬元,。
省人民檢察院遼河分院的檢察官以詐騙、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對高某等7名被告人提起公訴,,使得遼河油田歷史上最大的一起涉眾型詐騙犯罪案件真相大白。
高某原來是錦州鐵路局的一名普通職工,,病退之后經濟拮據,,正在苦于沒有生財之道之時,發(fā)現(xiàn)借給他人辦工作的名義收取錢款,,一來被害人給了錢也不好催要,,二來一旦事情敗露把錢還上就能了事。高某便精心編造,、大肆散布能夠通過社會關系辦理遼河油田工作的謊言,,并且對自己進行“包裝”,穿好衣、開豪車,、出手闊綽,,營造“有能力、能辦事”的假象,。同時,,高某還通過許諾高額好處的手段將其舅母史某、舅父陳某,、同學武某,、朋友張某以及沈某變成其“下線”。史某等人為了謀取非法利益,,在不確定高某有辦事能力甚至確知高某沒有辦事能力的情況下,,將高某的謊言“加工、升華”,,虛構“上線”辦事能力,、夸大自身辦事能力,再拉攏“下線”或者直接拉人頭,。
在史某等人積極運作,、推波助瀾下,涉及油田多個礦區(qū),、覆蓋盤錦多個區(qū)縣的100多名被害人近300個家庭,,聽信“我通過關系已經給好多人辦成工作了,名額有限,,你再不交錢就晚了”的謊言,,為了給子女、親友辦工作將自己的半生積蓄甚至是家庭的全部財產奉上,。
而史某等人層層“扒皮”,,抽取好處費近千萬元,高某實際得款1400余萬元,。高某將所獲錢款一方面用于“拆東墻,、補西墻”,以新騙還舊騙,,另一方面用于高檔消費,,并且先后購買豪車10多輛,甚至花220余萬元購置別墅,,其妻楊某僅在一家美容院辦消費卡就達6萬多元,,高某還包養(yǎng)“小三”,為其購車,、購房,,至案發(fā)尚有近900萬元因被揮霍無法退還被害人,。
最終,高某被判處無期徒刑,,史某等人分別被處以十三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