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珍秀:燈塔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
民商法學研究生,2013年從事民事審判工作,,2015年成為燈塔市人民法院第一批員額法官,。從事家事審判近10年間,共審理民事案件1603件,,積累了豐富的民事審判經(jīng)驗。先后榮獲燈塔市法院“辦案能手”“調(diào)解能手”“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2019年被聘為燈塔市文化小學法治校長,。
■ 談初心
上大學的時候,我在美國著名學者德沃金的著作《法律帝國》中讀到這樣一句話:“在法律鑄造的帝國里,,法院是帝國的首都,,而法官則是帝國的王侯?!边@樣莊嚴霸氣的描述讓我對法官這個職業(yè)產(chǎn)生了向往,。但當我真正成為一名人民法官,看著曾經(jīng)言辭激烈的當事人握手言和,,互相埋怨的夫妻重歸于好,,風燭殘年的老人含著淚一聲聲向我道謝……我才漸漸明白,司法承載的是法院人的初心使命,,守護公平正義不僅僅是一紙冰冷的裁決,,更是司法溫度的傳遞。
■ 談工作
傳統(tǒng)民事案件中雙方當事人關系相對復雜,,不能照搬法條,、機械認定,更需要傾聽當事人的心里話,。2017年,,我審理了原告張某和被告劉某的離婚案件,,雙方均系再婚且年近七十,因家庭瑣事矛盾激烈,。通過庭審調(diào)查,,雙方并無夫妻共同財產(chǎn),但劉某肢體殘疾,、身患多種疾病,,僅靠每月355元低保收入艱難度日,而張某婚前已有兩處房屋,,每月有2200元退休工資,。考慮到劉某的特殊情況,,在作出裁判時,,我將張某一處位于一樓的房屋判令給劉某享有居住權,并由張某支付給劉某一次性經(jīng)濟補助20000元,。經(jīng)過我對案件適用法律的耐心解讀,,和剖析雙方10多年婚姻中劉某的付出,張某表示認可該判決,,并愿意履行判決,。
■ 談黨史學習教育
黨的歷史像一條河流,曲折但是堅定地向著一個方向流動,。穿行在100年的歷史長河,,點點滴滴都閃爍著耀眼的光輝。我要做這長河中的一滴水,,任他壁立千仞都無所畏懼、堅定不移,!作為一名新時代法官,,我要通過深入學習黨史,不斷增強黨性修養(yǎng),,更加堅定地恪守為民情懷,,切實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推動高質(zhì)量發(fā)展的具體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