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房志濱,,出生于1964年,,現(xiàn)任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傳科科長。改革開放40年來,,我從一名學生到一名企業(yè)干部,,再到一名法院工作人員,親眼見證了朝陽市法院系統(tǒng)發(fā)生的翻天覆地的變化,,每每想到這里,,自豪感油然而生。
1978年,,14歲的我還是一名中學生,,那時法院便是我一直向往的工作單位。1982年至1992年,,我一直在朝陽市木材公司工作,,經(jīng)常和執(zhí)行法官打交道,,雖然那時條件艱苦,但在他們的身上我看到了公平,、正義,、擔當、奉獻,。
1992年,,一次偶然的機會,我被調(diào)入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任執(zhí)行庭書記員一職,。那時,法檢一起辦公,,5層的辦公樓一半是法院,,一半是檢察院,許多部門因地方有限不得不另外租房辦公,,我所在的執(zhí)行庭就是其中一個,。當時,我們5名工作人員擠在一個狹小的房間內(nèi),,多人合用一張辦公桌,,多人合用一部電話,誰有急事誰先用,。
1994年的一天,我正在湖南出差,,突然接到了領(lǐng)導從朝陽打來的電話,,通知我立即回朝陽接受組織考核,趕回單位直至組織考核過后,,我才知道,,自己終于可以正式成為一名法院工作人員了,兒時的夢想成為現(xiàn)實,,那一晚已而立之年的我,,幾乎一宿沒睡。
40年歲月如歌,,40年滄桑巨變,。可以說,,改革開放的40年,,是朝陽市兩級法院各項工作取得歷史性進步的40年,是法院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創(chuàng)新的40年,,是法官隊伍素質(zhì)全面加強的40年,,是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滿意度不斷提升的40年,。
今后,朝陽市兩級法院一定會為朝陽的振興發(fā)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